食品廠在生產、輸送、儲存過程采用全密閉或負壓並收集處理,提高廢氣收集效率,嚴格控製無組織排放,按規範要求設置廢氣排放口。活性炭吸附設施的技術性能、運行工況必須符合《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》(HJ2026-2013)要求。拆包和配料粉塵負壓經袋式脈衝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 高排氣筒(1#)排放。和麵和烘幹有機廢氣負壓收集采取噴淋塔+脫霧預處理裝置+UV光解+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(2#)排氣筒排放。布袋除塵器天然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處理達標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( 3#)排放。汙水處理站臭氣負壓收集 +UV 光解+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(4#)排放。各股廢氣經處理後,天然氣鍋爐廢氣排放執行《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71-2014)表3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“燃氣鍋爐”標準,鍋爐布袋除塵器其中氮氧化物按照《鍋爐及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排放濃度不高於30mg/m3;有機廢氣排放參照執行河北省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製標準》(DB13/2322-2016)表1中其它行業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。粉塵排放執行《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及無組織排放最高濃度限值要求。NH3和H2S排放執行《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表2中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值及表1中新擴改建項目二級廠界標準值。